安徽政协原副主席周喜安受贿1.34亿 被判死缓
5月7日,安徽省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周喜安受贿案宣判,周喜安受贿合计折合人民币1.34亿余元,以受贿罪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
据指控,2012年至2025年,周喜安利用担任四川省巴中市市长、四川省资阳市委书记、安徽省氨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,在工程承揽、资金拨付和用地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1.34亿余元。
法院称,周喜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,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,对其判处死刑,可不立即执行。
漳州市中级法院于2026年2月5日开庭审理了该案。
2025年2月6日,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周喜安在任上落马,成为蛇年首“虎”。
当年1月22日,安徽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闭幕,周喜安参加了此次会议,就坐主席台。
当年1月24日上午,安徽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,周喜安等就座大会主席台。
周喜安生于1963年8月,河南新野人,1992年调任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,2003年机构改革后任职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,2006年任职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组长,2008年任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司长。
2010年,周喜安调任四川省巴中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,后任巴中市市长,2014年调任资阳市委书记。
2018年,周喜安出任安徽省氨省长。2023年1月,即将年满60岁的周喜安转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,直至被查。
